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“弘扬诚信文化,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”精神,依据《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》,树立诚信典范,近日,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首批“烟台市诚信典范企业”名单,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荣登该名单。
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,是一家集研发、生产、销售、服务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,拥有福山蒲湾、芝罘卧龙、宏远医疗科技产业园、烟台环磁山创新园四大园区。公司产品涉及医养健康、海洋工程、隧道盾构等多个新旧动能转换领域,先后参与了国家标准《氧舱》、行业标准《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的编制工作,承担了多项省级、国家级科研项目,是行业内的领军企业和龙头企业。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、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、山东省独角兽企业、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军企业、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、山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、好品山东等多项荣誉称号。